委托调解原论
摘要:委托调解是指法院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将民事案件委托特定的组织或个人主持进行的调解。截至目前,委托调解仍以司法解释为依据,缺乏正式立法层面的制度确认。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委托调解实践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的态势,简单案件在委托调解的案件中占绝大多数。有关委托调解既有的三种学说对其定性都存在不足。只有区别对待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进而将立案前委托调解定性为诉讼调解,方可确保法院对委托调解的主导作用,并保障委托调解司法化进展的顺利进行。立案后委托调解的适用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组织作为委托调解人时所具有的本能性扩权或固权冲动,将成为独立型委托调解存续和与附设型委托调解形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重要原因。分流案源不是委托调解的唯一功能,其功能是多方面的、系统性的。
关键词:委托调解;诉讼调解;调解组织
中图分类号:D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1)05”0067”06
委托调解是指法院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将民事案件委托特定的组织或个人主持进行的调解,亦称'托出去“的调解或'送出去“的调解。作为目前方兴未艾的'大调解“运动和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中出现的最具制度建设意义的新事物,委托调解能否规范地发挥出化解民事纠纷的长效作用,有赖于相关的基础性研究能否为其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
截至目前,我国学者对委托调解的关注整体上只是附带性、零星地体现在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和民事司法权配置的研究中,专门性成果十分匮乏。李浩的《委托调解若干问题研究””对四个基层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初步考察》(《法商研究》,2008年第1期)和肖建国的《司法ADR建构中的委托调解制度研究””以中国法院的当代实践为中心》(《法学评论》,2009年第3期)是具有学术价值的极少数专门性文献。虽然此两文对委托调解的实行原因、性质、范围、原则、程序、地位、实践模式、启动程序、基本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较早的关注,但却出现了样本过于集中和实证材料的持续性、全面性不够的缺憾,因此,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度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对委托调解的制度变迁、实践状况、性质、基本类型和当代价值进行深入研讨,以期促进相关研究的深入发展和探寻委托调解之有效实现路径。
一、委托调解的制度变迁与实践考察
(一)委托调解的制度变迁
中国古代的官批民调与委托调解类似,委托调解并非没有历史根据。...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